Source: Twitter/NBA
(沙巴体育saba sports)近日,前NBA球员阿里纳斯(Gilbert Arenas)在个人节目中提出了一个颇具争议的观点:选秀球员应拥有选择效力球队的权利。他认为,球员在进入选秀前应该明确自己想要去的球队,而不是完全依赖球队的选择权。
阿里纳斯表示:“他们应该推行这样一个理论,球员在参加选秀时,得知道自己想去哪支队伍。尤其是排名靠前的球员,他们可以告诉球队自己的意愿,然后球队根据这个顺位支付相应的薪水。”他进一步解释道:“球队的选择不应再是绝对的命令,球员可以选择那些还未使用选秀权的球队。比如,马刺今年有两个选秀权,但如果三名顶级新秀都想去马刺,那么就有一名球员需要选择其他球队。”
此外,阿里纳斯还举例说:“假如一名新秀想加入湖人,与詹姆斯(LeBron James)成为队友,那么即使他是顶级新秀,也得接受湖人的17号选秀顺位,并按照17号秀的薪资标准签约。”他这一观点迅速在篮球圈引发热议,支持者认为这会给球员更多的自主权,而反对者则担心,这会破坏现有的选秀体系。
虽然阿里纳斯的提议尚未得到官方认可,但这为未来NBA选秀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,如何平衡球队与球员之间的权利,也成为了大家讨论的焦点。